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已于2022年7月25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高性能图形处理系统预研专项指南10条需求信息(公开5条,机密5条,涉密指南请按照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信息编码为:SHJDGG20220725002),现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相关研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高性能图形处理系统预研专项定位于提升数据信息系统高性能图形处理能力,填补嵌入式图形处理一体化产品空白,体系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图形处理行业生态。
二、指南分类
此次发布的指南条目分为以下三类:
1.芯片研制类(公开需求),指南编号为:7150203、7150204(见附件1-1);
2.软件研发类(公开需求),指南编号为:7150205、7150206、7150207(见附件1-2);
3.集成验证类(涉密需求),指南编号为:7150208、7150209、7150210、7150211、7150212(请在内网查询)。
请申报单位按照相应的要求参加评审工作(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指南条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研究经历。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项目建议书应涵盖指南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芯片研制类指南条目应独立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软件研发类指南条目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以团队攻关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责任单位人员;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应独立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型号装备承研任务以及开展集成验证的能力条件,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同一指南发布条目,每个单位无论作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否则取消其该指南条目申报资格。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
4.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要求。芯片研制类指南条目不进行经费评审;软件研发类和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申报经费不能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评审和经费概算评审确定。
5.不受理因存在失信、泄密等原因,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申报申请。
6.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非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无需保密资质。
四、申报流程
主要包括需求对接(可选项)、指南答疑(可选项,包括提交问题、答疑回复)、申报受理(必选项,包括现场受理)、立项评审(必选项,包括初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等主要环节。
五、需求对接及答疑
(一)需求对接
1.时间:2022年8月1日8:30~17:30。
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
3.对接内容:一是仅限申报芯片研制类指南条目的单位,须现场领取研制任务书;二是现场填报单位详细信息。
4.对接方式: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需求信息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指南答疑
主要是对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指南技术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复,具体答复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供申报
单位查阅。
1.提交问题
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8月5日17:30前。
提交方式:公开指南答疑问题,通过互联网发送至电子邮箱gxntxclxtzx@163.com;涉密指南答疑问题,通过各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查询点现场提交。严禁将涉密指南问题通过邮箱发送,一经发现,按失泄密严肃处理并取消后续申报资格。
提交要求:只接收以单位名义正式提交的提问(模板格式见附件4),需提交问题电子版(Word和盖章版扫描PDF),请务必标注清楚需提问的具体指南编号。
2.集中答疑回复
(1)回复时间:2022年8月12日起。
(2)回复方式:各单位提出的答疑问题及回复,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供申报单位查阅。集中答疑回复后,不再另行组织其他答疑活动。
六、申报受理
(一)意向填报
请有申请意向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格式见附件5),并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7时前将《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称:单位简称+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登记表扫描文件(Jpeg格式,文件名称同上)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xntxclxtzx@163.com。
(二)现场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编号、名称、证明材料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报单位存在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指南条目密级要求的情况;
4.申报人上报的初审材料中透露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信息;
5.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6.申报单位不论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多次申报同一条指南条目;
7.芯片研制类和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通过联合体形式申报的;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未能提供承担相应型号装备承研任务以及开展集成验证的能力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
8.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
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集中受理时,芯片研制类指南条目的会审项目建议书、其他资料(单位信息表、光盘等)分别放入2个文件袋中;软件研发类和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的初审项目建议书、会审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其他资料(单位信息表、光盘等)分别放入4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以“初审建议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联系方式”形式标明具体信息。
受理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8月23日17时30分后送达的不予受理。为避免截止时拥堵出现无法受理情况,建议尽早提交。
受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芯片研制类指南条目集中受理时提交:
1.《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纸质18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7)。
2.《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可并行盖章。格式见附件6)。
3.光盘1份,盘面标注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内含《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word文件,及全部盖章文档的扫描PDF文件;并提交会议评审汇报视频文件(PPT讲稿录制旁白后,导出生成MP4视频文件),视频长度不超过20分钟。
软件研发类和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集中受理时提交:
1.《项目建议书》(初审)纸质9份,A4纸双面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装(格式见附件8)。
2.《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纸质18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9)。
3.《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可并行盖章。格式见附件6)。
4.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承担相应型号装备研制任务及具备开展集成验证能力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6.《经费概算书》纸质18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0)。
7.集成验证类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承担相应型号装备研制任务及具备开展集成验证能力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光盘1份,盘面标注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内含《项目建议书》(初审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用)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及全部盖章文档的扫描PDF文件;并提交会议评审汇报视频文件(PPT讲稿录制旁白后,导出生成MP4视频文件),视频长度不超过20分钟。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初审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项目建议书。
2.经费概算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3.视频文件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汇报视频。
4.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
5.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6.承担集成验证类相应型号装备承研任务以及开展集成验证能力条件证明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承担任务证明。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议书》(初审用)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2.《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编号、名称须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同时相关材料中的申报经费须保持一致。
3.《经费概算书》选择对应模板填写。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联合申报模板,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总概算书,各承研单位(含责任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概算书;一个单位独立申报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申报模板。
4.各项目经费申报价格不得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5.会议评审项目建议书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可接受并行盖章的多个盖章封面)。至少有一份为鲜章,其它可为复印章。
6.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系统可读。
7.对于联合申报的情况,牵头单位应确保具备与参研单位签订合同的条件。
8.材料现场受理时,严格按照北京市防疫政策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现场受理的单位,可委托在京的联合申报单位或其他关系单位代理(同时须提供牵头申报单位授权委托证明),将受理材料按保密要求带到现场受理。
八、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立项评审分为初审(盲审形式)和会议评审,芯片研制类指南条目只进行会议评审。
2.每个指南信息,超过5个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视为一个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初审,不超过5个(含)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3.初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4.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5.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承研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疫情防控要求
1.立项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活动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2.按答辩当日国家疫情通报情况,若申报人因疫情不能到会答辩的,经指南发布单位批准,可授权参研单位的项目组人员答辩。非申报人答辩时请携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当日疫情通报网页打印件和申报单位书面授权书。
联系人:郝晓宇,联系电话19801176813。
附件下载:http://www.weain.mil.cn/cggg/jdgg/1551480009215979521.shtml